南 宁 学 院
质字〔2017〕6号
关于征集《教学大纲编制质量评价标准》等文件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级教学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教学过程的运行质量,拟出台有关主要教学环节一些关键细节的质量评价标准。质量评估办依据学校有关教学文件的要求,并参照教育学科相关理论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关指标的内涵要求,已拟定出《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质量评价标准》等10个教学工作环节质量评价标准初稿,请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标准,可适用于教师自查、教学管理部门日常质量监控或专项检查、校内评估检查时使用,也可供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制(修)定相关教学管理文件时参考,以提高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逐步建立起校内自我评估的机制。
本轮意见征询先面向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请大家提出宝贵修改意见,于6月10日下班前报质量评估办公室李宗妮老师。
附件:
1.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质量评价标准
2.教学大纲编制质量评价标准
3.教学进度编制质量评价标准
4.课堂观测评价标准(理论课)(第二轮征询意见)
5.课堂观测评价标准(实验课)
6.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教标准(随堂填)
7.课程教学效果学生评教指标(试行)(期末填)
8.课程考试命题质量评价标准
9.试卷批阅及试卷分析质量评价标准
10.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评价标准
质量评估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
校对:胡晓敏 录入:李宗妮 排版 :李宗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