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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1-10

南宁学院


南院办〔2016〕71 号


关于印发《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领导审定同意,现将《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学院

2016年11月10日





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整改方案


2016年11月2日下午,我校开展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工作,邀请了广西区内高校资深专家对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阅和指导。经过认真检阅评估材料后,专家组表示我校的单位及专业授权评估准备工作整体完成情况良好,但各项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专家组反馈的意见,为做好正式评估准备,特制订评估工作整改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

(一)单位和各专业自评报告。应着重突出学校应用技术大学特色,凝练文字,并严格按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要求进行撰写,同时,应与校长汇报材料的提法相一致,

(二)支撑材料。各工作组需认真整理仍放在各自部门存档的数量较多的原始支撑材料,特别是核心评估指标和基本办学指标(如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等)提及的材料内容,并按时移交到规划与质量评估办公室进行装盒存档。如:师资队伍建设方块需提供专任教师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行业、企业教师任课课表、企业教师背景材料等支撑材料;实践教学方块需提供实验室使用及其效果情况的支撑材料;人才培养方块需提供学生学业成绩(如:学生作业、试卷、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等);教学质量监控(教务处配合评估办完成第三方评价相关材料的收集)等等相关支撑材料以充实和完善评估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评估办将加强督促各单位、部门、工作组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加快迎评准备工作进度,逐步完成各阶段工作。

(一)2016年11月3日-11月4日:各工作组召开讨论会议,认真梳理专家意见,研讨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整改方案。

(二)2016年11月5日-8日:评估办、各工作组完成下一步整改方案和书面材料;评估办向自治区学位办汇报预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三)2016年11月10日:召开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整改工作会议,各首批本科专业做下一步整改工作方案汇报并提交纸质方案;陈副校长做整体整改工作部署;赖校长作指示。

(四)2016年11月5日-11月18日:评估办、各工作组针对专家意见和整改方案进行评估材料的修改和完善;评估办完成单位申报表、专业申报表的填写、收集、审核并最终定稿,完成自评报告、校长汇报材料的审修工作。

(五)2016年11月19日-12月5日:评估办接收各组材料,审核、反馈意见,各工作组继续完善材料,并最终定稿及打印装盒。

(六)2016年11月21日:评估办向自治区学位办提交正式评估申请。

(七)2016年11月21日-12月9日:各单位、各学院组织师生学习学士学位评估知识手册,并且做好师生评估座谈会的准备。

(八)2016年12月6日-12月12日:评估办做好正式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九)2016年12月13日:正式评估。

三、工作要求

学校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各单位、部门、各工作组务必要严格按照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的整改,查漏补缺,力争在2016年11月18日前完成所有评估材料的整改与完善,充分做好学士学位授权正式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南宁学院

2016年11月10日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61110日印发

校对:陈铁       录入:李宗妮       排版: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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