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
南院办〔2016〕68 号
关于印发《关于迎接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领导审定同意,现将《关于迎接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学院
2016年10月31日
关于迎接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的工作方案
根据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工作安排,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校将开展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预评估专家组将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到校开展预评估工作,为确保预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此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苏一丹广西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成员:曾冬梅广西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高教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春友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教授
汤鸿广西财经学院发展规划与教育评估中心主任,博士、副教授
苏庆勇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
罗文广广西科技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廖抒华广西科技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工作流程
(一)举行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工作汇报会
(二)查阅评估材料
(三)召开反馈会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权预评估工作汇报会
1.时间:2016年11月2日下午14:30—16:00
2.地点:行政楼322会议室
3.主持人:赖每校长
4.议程:
(1)赖校长介绍专家组成员并致欢迎辞;
(2)校领导作南宁学院评估情况报告;
(3)专家提问与答疑;
5.参加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学校领导
(3)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4)学校评估材料组全体成员
6.工作安排:
(1)规划与质量评估办公室负责对接专家组成员,准备校领导报告及制作ppt;
(2)校办做好专家接送、会务安排、通知校内人员参加汇报会、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查阅评估材料
1.时间:2016年11月2日下午16:00-17:00
2.地点:行政楼322会议室
3.工作安排:
(1)规划与质量评估办公室准备评估材料;
(2)各材料工作组负责人、成员、专业负责人在行政楼322会议室随时待命,及时回答专家疑问。
(三)召开反馈会
1.时间:17:00—17:40
2.地点:行政楼322会议室
3.参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学校领导;
(3)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4)学校评估材料组全体成员
4.议程:
(1)专家组组长讲话;
(2)学校领导作表态发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预评估工作,深刻认识本次预评估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性。预评估前要再次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自治区有关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文件材料以及学校关于评估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评估指标内涵,在预评估工作、整改工作中做到思想到位、目标明确、措施有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在第一线抓好本次预评估工作和整改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要建立约束和奖惩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工作的落实与完成。
(三)完成整改举措
根据本次预评估的专家反馈情况和提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部门要逐条对照学士学位整体条件评估和新设本科专业学位评估指标体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拿出具体日程安排,确保正式评估之前将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
南宁学院
2016年10月31日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校对:陈铁 录入:付晓强 排版: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