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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南宁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9-07

南宁学院


南院办〔2016〕46 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南宁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桂教办〔2016〕591号)的要求,我校必须于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数据采集管理机构

为做好学校层面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我校成立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赖每

副组长:陈雄章、刘彪、文旭光、龚击

组员:陈铁、黄瓅、韦 平、唐定明、李林伟、

黄丽军、王静静、吴忠、卢玉光、陈大广、

曾勇、黄文典、苏益声、李家瑗、禤旭旸

杨伦超、阳妮、张燕、莫河东、李琼元、 杨小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铁

办公室副主任:黄瓅

办公室成员:覃凤彩、胡晓敏、黎丹、廖秀媛、庞飞、谭龙良、庞湘萍、李波波、禤旭旸、韦锦业、

左婧、潘云标、李庆年、管卫利、唐昭琳、杨小凤、李鹏飞、李宗妮

二、数据采集工作时间

2016年9月8日-2016年10月29日

三、数据采集工作流程


四、数据采集任务分解

采集数据中各个项目表已按照部位、部门和项目表责任人进行任务分解,具体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本次本科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采取领导负责制,由数据采集责任部门的责任领导全权负责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和采集任务的准时性。

请各单位、部门,各责任领导、责任人按分工要求采集相关数据。各部位、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所采集的上报数据客观准确。

五、网络填报

(一)采集工作说明

1.采集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6年9月30日。如专业基本情况、占地与建筑面积、固定资产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2.采集方式:网络填报,各采集人需认真研阅《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系统数据导入模板及填报用户指南》(见附件1)、《本科教学动态数据采集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各单位、部门采集完数据后,需经部门领导审核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网络填报,网络填报责任人登陆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需要签署“南宁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5),并于10月10日前交至规划与质量评估办(行政楼331)李鹏飞老师处。

六、召开数据采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时间:9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

会议地点:行政楼322视频会议室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数据采集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2016年度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配表》(见附件3)中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人员。


附件: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系统数据导入模板及填报用户指南

2.本科教学动态数据采集流程及注意事项

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4.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账号分配及说明

5.南宁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南宁学院

2016年9月7日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

校对:陈铁     录入:杨小凤     排版:何宇



附件2:本科教学动态数据采集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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