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
南院质评〔2017〕8号
关于成立南宁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的
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的精神,推动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南宁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南宁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质量评估办公室。
一、南宁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赖每
副主任:刘彪 陈雄章 文旭光 龚击
委员:(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韦典 陈铁 王静静 黄瓅 李林伟 吴忠 韦平 覃凤彩 胡晓敏 卢玉光 黄丽军 曾勇 苏益声 陈红保 阳妮 赵海鹰 杨伦超 李家瑗 唐昭琳 莫河东 马骏 李琼元 沈艺敏 陈大广
督导员代表:韦东梅
教师代表:管卫利 张传贵 王磊
学生代表: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外聘客座委员:
王凯志(广西质量兴桂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委员)
周长明(广西人才交流服务行业协会理事、广西人才交流服务行业协会人力资源开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特聘职业指导师)
李陶深(广西大学教授、教育部评估专家)
办公室主任:胡晓敏
二、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监督各个工作机构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情况和监督单位实行监督的情况;
(三)审议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政策和措施,决策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南宁学院
2017年11月17日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印发
校对:陈铁 录入:李宗妮 排版:兰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