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学 院
质字〔2018〕20号
南宁学院关于对2018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
相关材料的公示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9号)文件要求,经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认定本校3个参评专业(土木工程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合格,现对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2日。如有问题,请反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电子邮箱:gxgjc@126.com,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514,邮编:530021。
附件:
1.2018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及数据表(土木工程专业)
2.2018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及数据表(财务管理专业)
3.2018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及数据表(市场营销专业)
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