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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即将开展2019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9-07

为进一步调动教学院(部)教学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将于2019年9-10月开展2019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

本年度的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分为教学管理评估、教学业绩评估两部分,评估对象为所有二级学院(部)。评估内容兼顾了日常教学管理、本科教学工作数据采集、绩效考核等工作,涵盖了教学过程大部分的环节,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操作性强,大多数数据是基于日常管理、数据采集、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形成的数据,各学院无需为评估而整理繁琐的材料。根据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结果,设立“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教学业绩突出单位奖”、“教学工作单项奖”,并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学校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的开展将会进一步推进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调动教学院(部)教学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院(部)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思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及各级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学校领导和各管理职能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教学工作有关信息,更好地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长效机制。(质评办供稿  文/李宗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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