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学 院
质字〔2017〕10号
关于推荐校内兼职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老师:
为加强教学督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校内自有的骨干队伍,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校内在职一线专任教师招聘兼职教学督导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员推荐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除外)。
(三)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熟悉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四)每学期能承担不低于20学时的听课任务量。
二、工作职责
参加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活动,对全校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
(一)督导员的工作以深入一线听课为主,对教师进行课堂观测评价,并提出总体评价及建议,发现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交流和反馈,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二)参加学校各类专项教学检查、评估工作。
(三)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1-2名教师。
(二)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结合学科分布均衡的原则进行遴选,确定最后督导员人选。
(三)校内兼职教学督导成员的听课评课工作量补助按上课的课酬标准给付,其他专项检查工作按每两个小时折合1课时计,参加督导工作研讨会不计工作量。
(四)担任校内兼职督导员的老师,可免去按《南宁学院听课管理规定》规定的听课任务。
(五)请各教学单位将《南宁学院校内兼职教学督导员推荐表》(见附件)于7月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质量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李宗妮,电话:5900951)
附件:南宁学院校内兼职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附件:南宁学院校内兼职教学督导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