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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1-16

南  宁  学  院


南院质评〔2018〕3

南宁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院

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推进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调动教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南宁学院教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 2018教学教学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组。

(一)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陈雄章

员:胡晓敏王静静覃凤彩李林伟

卢玉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晓敏兼任,办公室成员:婧、李宗妮、覃

(二)专家组

校领导、校内外专家、来自各院的校级兼职督导员,负责审核已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初审的常态监测与评估结果的数据、教学工作状态的基础数据等,并评定相应等级。

二、被评单位

被评单位为全校有学生的学院,公共教学部、思政部、创新创业学院今年不参与评价。

三、评价内容及时间安排

评估内容根据《南宁教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并结合2018年实际情况对院教学管理评估指标进行适当删减,删减后仍按百分制进行。院教学管理评估指标折合得分=参评指标总分×100/(100-删减项总分),各指标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方法、被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等要求详见《南宁教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相关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听取汇报

1.1教学工作思路”与“5.办学特色”、“3.1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校级四说活动的评价进行,不再单独安排。

(二)现场考察(12月10日-15日)

本次现场考察的观测点有“教师新开课资格审查”、“外聘教师聘任”,重点审查2018数据平台的外聘教师以及2018年秋季学期外聘教师的聘任协议、学历学位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结合合格评估支撑材料要求进行检查。

观测点实验教学”,要求二级学院自查,教务处复核,结合合格评估支撑材料要求进行检查。

(三)审核数据(12月10日-15日)

涉及到师生的数据均按2018年数据平台的口径为准,由被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在附件中,注明“数据平台数据查询”均由发展规划处提供。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核实有关数据,评定相应等级。

201812月15日前,请被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相关材料至质量评估办李宗妮老师处(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331室,电子材料发送至:306117641@qq.com)

(四)总评(12月30日前)

学校总体评审时间于12月30日前完成。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根据院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对各项排前三名的单位进行公布表彰,设立“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教学业绩突出单位奖”、“教学工作单项奖”。

(一)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

对年度教学管理评估结果、教学业绩评估结果分别赋予40%、60%的权重,加权计算出各年度教学工作综合得分,对位居前三名的授予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二)教学业绩突出单位奖

根据年度教学业绩评估结果,对排序前三名的院授予年度“教学业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三)教学工作单项奖

2.3.1教学督导评教、4.3.1考试工作、4.3.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三项指标得分名列全校第一名的教学院分别授予“课堂教学先进单位”、“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深入理解评价指标体系内涵。要组织学习《南宁学院教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理解指标体系内涵。扎实做好材料准备,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各教学院积极配合学校检查组开展实地考察,为检查组实地考察提供便利的工作环境与条件。


附件:南宁学院教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南宁学院

2018年1116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811月16日印发

                           校对:陈铁  录入:李宗妮  排版:李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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