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学 院
质字〔2017〕23号
关于收集2017-2018-1学期
领导及同行评教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有效实施教学质量监测、分析,根据教育部教学状态数据库填报要求,结合南宁学院听课管理规定(南院质评〔2017〕2号),请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将本学期开展领导及同行听课评教的数据信息报送质量评估办公室。要求如下:
一、需统计的听课人员范围
(一)学校党政领导。
(二)各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以及教务处、质量评估办公室管理人员。
(三)各学院(部)中层领导、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教务人员、辅导员。
(四)专职教师。
注:本学期处在试用期的上述范围人员无需统计。
二、统计数据及听课记录本归档要求
(一)填报数据要求实事求是,有据可循,听课记录本归档要求:
1.校领导、各职能处室的处级领导的听课记录本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后交至质量评估办(2018年1月5日之前交)。
2.各学院(部)的所有听课记录本由院(部),按学期归档。
(二)统计2017—2018-1学期本单位应听课人员的所有听课数据,统计表格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校领导的听课统计数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各单位、各部门请务必在2018年1月5日之前填报完成,将附件1的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到质量评估办公室(行政楼331办公室)覃静老师处;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请发送至116907660@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5900951。
附表:
1.南宁学院2017-2018-1学期听课信息汇总表
2.南宁学院2017-2018-1学期听课信息统计细表
质量评估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