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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质量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30


南宁学院


南院质评〔2017〕12号


关于印发《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领导审定同意,现将《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学院

2017年12月29日



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为保证和提高我校人才培养教学质量,具体实施《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使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贯彻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义

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我校建立系统、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落实制度的执行力,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质量取生,以质量谋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起系统、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和持续改进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校的总体竞争实力。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是具体贯彻执行《纲要》文件精神,在学校所有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教育资源、教学过程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构建并逐步完善应用型为导向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校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全面实施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广大师生员工要将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有机地融入实际工作和学习中,形成“人人参与管理、事事注重质量”的新理念,培养全员质量意识。

(二)健全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的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机构分: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工作机构、督导组。

1.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管委”),下设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质管办”)于质量评估办。质管委成员由校长、各副校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外专家代表等组成。质管委主任由校长担任。

质管委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监督各个工作机构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的情况和监督单位实行监督的情况;审议有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政策和措施,决策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管理机构

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是学校质管办。其主要职责:负责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宏观掌握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收集、整理、分析质量保障情况的基本数据,向质管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发布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报告,制定管理评审职责、流程和工作要求。

3.工作机构

学校实施教学质量保障的工作机构是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各学院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第一责任人;每单位设一名教学质量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体系执行和运行情况进行自检和监控。必要时成立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领导机构名称格式为“XX院(部)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主任)担任,其余成员为院(部)领导、教师代表和专家;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管理机构名称格式“XX院(部)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级教学质量管理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4.督导组

督导组是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指导的组织机构,由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以及校外专家组成。

(三)狠抓落实,加强检查、监控

要把质保体系建设与运行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按质量体系运行规则,工作的运行涉及5个环节:

1.写我所做(想要做及需要做),达到有法可依;

2.做我所写,达到依法办事;

3.记我所做,达到事后留证据;

4.查我所记,达到执法必严;

5.改我所做,达到持续改进。

在贯彻实施体系过程中各执行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协调和督导,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检查人(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情况填写《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项目反馈与改进通知单》,反馈给受检人,促进改进。年末由各执行机构对本年度应执行的项目进行年度自查、监督机构检查(填报《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监控表》)。

质管办应组织好各执行机构对本科教学质量工作的日常监督,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学校每学年初按照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要求,对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并要求予以整改,整改报告交质管办备案。

通过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措施,督促和激发体系贯彻执行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体系运行机制不虚设、目标不落空。

附件:1.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项目反馈与改进通知

2.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监控表


南宁学院

2017年12月29日


南宁学院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印发

校对:陈铁录入:李宗妮排版:兰保剑


(南院质评〔2017〕12号)附件1.doc

(南院质评〔2017〕12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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